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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“青春圆梦·光彩助学” 行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7-31 发布者:管理员 文章来源:原创 阅读 : 5661


三元区、清流县、大田县工商联:

       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,大力弘扬光彩精神,展现商会组织社会责任担当,助力我市更多品学兼优、

家庭困难的大学新生圆梦大学,市工商联、市光彩会联合商会组织部分爱心人士开展“青春圆梦·光彩助学”行动大学生资助项目。

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      一、资助对象

      我市2024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本科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大学新生,已接受企业或其它机构捐助的同一个学生一般

不重复资助。

       二、名额分配及资助标准


       三明市闽北商会资助10名,向南平籍困难学子和商会挂钩帮扶村倾斜;三明市浙江商会资助10名。

名额分配如下:清流县、大田县各8名,三元区4名。

资助标准:每人一次性5000元。

三、资助条件

1.属于困难家庭,并附以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困难情况证明;

2.遵纪守法,品学兼优;

3.提交本人身份证、录取通知书或录取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。

四、资助程序

1.各地工商联将资助名额、条件及申请受理时限等在县域范围内,通过当地媒体或学校网站、公示栏进行公布,广泛宣

传,提高知晓率。

2.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向本地工商联提出申请,填写《2024年“青春圆梦·光彩助学”行动助学金申请表》(见附件1)。

3.各地工商联按照资助条件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初步审核,遴选出本地拟受助的学生名单,并征得县级教育主管部门

意见,再经县(区)工商联会议研究后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市光彩会审核。

4.市工商联、市光彩会对上报的受助学生资料逐一进行审核,按程序提交市光彩会办公会议研究,确定最后受助学生名

单,并在市工商联

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按照受助学生提供的本人有效银行卡号,将资助款划入学生个人银行卡中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做好受助学生的推荐工作。

2.要对本地上报的受助学生的情况负全责,受助学生提交所有资料必须真实、可靠,如发现造假将取消其受助资格。

3.受助学生的推荐要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坚持公示制度,让每一位申请资助的困难大学生享有知情权,对于得到受

助的困难大学生要

接受社会监督。

4.各地工商联推荐受助人员的助学金申请表、家庭困难证明、资助新入学大学生汇总表、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或录取网

站查询截图复印件

(各一式2份)请于8月23日前报市光彩会。


联系人:蔡华生、周  亮;电  话:8227252、8231876;

传  真:0598—8286283; 邮  箱:smgsljjk@163.com;

地  址:三元区列东街道丁香新村61幢1楼;邮  编:365000

 

附件:1.2024年“青春圆梦·光彩助学”行动助学金申请表

2.2024年“青春圆梦·光彩助学”行动资助新入学大学生汇总表

 


三明市工商业联合会

三明市光彩事业促进会

2024年7月2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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